个人简介
王希,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历史系教授,2005年3月起应聘担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984年赴美留学,获哥伦比亚大学美国史博士学位(1993),曾任哈佛大学杜波伊斯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1993—94)。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19世纪美国史、美国内战与重建、美国黑人史、美国宪政史、美国制度发展;著有:The Trial of Democracy:Black Suffrage and Northern Republicans,1860—1910(1997)、《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2000,2005)和中英文论文数十篇;主要译著包括:(美)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2002,2003)。
内容简介
《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最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作者提出: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作者同时指出:因为“谈判”和“妥协”是美国宪政的中心内容,“谈判”为改革的力量提供了机会,但同时也为反改革势力提供了同样的机会来阻挠改革。即便是推动那些进步意义十分明显、而且对美国整体发展甚为有利的改革,也不可能做到一蹴而就,而必须经过艰苦的“谈判”才能获得成功,而所获得的成功往往与预定的目标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