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气息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今天变革中乡土的变迁所带来结构的变化与费老所描述的情形有很有意思的类比,比较后更能清晰乡土变化的轮廓.
费老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改革年代出现的农民工群体,虽在外落户,但乡土情节依然很浓,在外地无援的时候往往求诉于法律,在熟悉的人之间仍旧是乡土的道德观念维护.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老从社会结构--差序格局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差序格局有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涟漪,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伦的格局。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己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相同,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富有伸缩性。差序格局之下,只有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所以,费老说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条理上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而已.
乡土中国展现出的文化脉络很具有中国特色,在与西方国家对比的时候更凸显出来,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一看,在此就不一一叙述了.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费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