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