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利益集团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自利动机,寻求本行业、本部门、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全社会财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2)属于分利集团,借助政治资源并以国家的名义来进行经济资源有瓜分和占有。尽管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很小,但占有的各种经济资源非常大。如电力系统累计投资额达8000-12000亿元,但仅有200万从业人员,每年仅象征性地向国家上缴利润70多亿元;(3)排他性。排斥其他利益集团参与竞争,妨碍要素自由流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其垄断地位。如银行界的工、农、中、建“四大家庭”,为维护其垄断地位,不仅限制外资银行的进入,也压制民营金融业的发展;(4)具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制造所谓的“政策失效”,一旦要改革,打破垄断,他们会首先站出来反对,千方百计影响决策层,拖延改革,这就是这些垄断行业成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的政治原因,既难以攻克,又难以化解;(5)既得利益具有刚性,其绝对利益必须增加不能减少,相对利益的份额必须上升不能下降。行政性垄断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最大的制度性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