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民主只不过是以少数人的民主冒充多数人的民主,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以羞羞答答的一面掩盖赤裸裸的一面等方面,做得更加巧妙、更加圆滑,其欺骗性和虚伪性更加隐蔽而已。美国宪法规定,只要出生在美国,年满三十五岁,居住在美国十四年以上的美国公民,都享有被选举为美国总统的权利。从形式上看,的确是平等的,似乎人人都能当总统。但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支付不起,也无法筹集以千万美元计的巨额竞选经费的。这样选出来的总统从来不是多数人的代表,更不可能是全体人民的代表。
议会制或国会制,也是美国经常向世人夸耀的东西。他们的思想家利用议员由公民普选产生和国会有立法权并对政府进行监督的特点,把议员说成是“全民利益”的代表,把议会说成是“主权在民”的象征。但是以金钱为润滑剂的选举制定,必定产生为少数富人专有的国会。
美式民主主要由普选制、两党制、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这样一些制度组成,是美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美国实行什幺形式的民主,是美国人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把美式民主说成是唯一普遍的模式那就大错特错了。美国把美式民主强加于人,正是美国霸权主义的集中表现。美国应该做的不是攻击别国的政治制度,而是要纠正美式民主的种种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