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都是在特定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所以,在认识它们的存在状态的时候,研究者绝不能只集中关注它们本身,因而忽视这种使它们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和母体;因此,必须通过引进将历时性维度和共时性维度有机结合起来的“生成论”的方法论视角,把它们都看作是特定主体对这种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观反映和情感折射。
由于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的基本内容主要是现实社会个体基于各自的人生境界而对特定的精神性自由的追求和享受,所以,文化哲学研究者不仅需要清楚地认识到不同社会个体具有不同的人生境界、这些人生境界都是特定个体与其现实环境相互影响的结果,而且,还必须通过相应地调整或者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为全面准确地认识、理解、体验和感悟这样的精神追求和享受,准备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