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国家的管理分为“干什么”和“怎样干”二大步骤的话,整个国家方针路线的确定,以及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制定与修正之前,哪些东西为当务之急,哪些东西须立即调整,根据何种思想、理念,用什么具体办法做出最后决定,属确定“干什么”的过程;而在确定“干什么”的过程以后,怎么去制定法律、法规、方案、对策等,虽然都属高层决策,但却是相对较为具体的工作。国家管理的重点在前者。
以上所谈虽然都是国家最高决策层的工作,但实际上有很多往往也都是老百姓经常关心和议论的话题。在国民成熟度较高,较为民主;或民众对某些问题普遍不满,局势面临决择;或社会进行改革处在转型过度期的国家尤其是如此。
国家管理并不是仅指国家的最高层对国家所进行的管理,其中也包括国家所属省、地、县等地方领导层对地方的管理。尤其是联邦制国家中的州、联邦内共和国,以及一些国家中的自治省、区、县等,它们比一般地方有更多的非常规的管理工作,其责任更为重大。所以,我们的探讨,对地方的管理也具有相同的意义。
管理科学要求所有参与管理的人都必须懂得管理。
从以上表述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管理首先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事。包括政府的部长,国会议员,政党和社会利益集团的领袖,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所有参与和辅助国家管理决策的人,都要了解和懂得国家的管理。
另外,应了解和懂得国家管理的,还应包括各级地方的行政首长,地方各部门长官及地方议会议员,以及参与和辅助地方管理决策的各类人员。
更广泛而言,国家的管理也是一个国家全体国民的一件重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