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是约定俗成的,一旦固定下来,就不能随意变更它的意思,更不能随便改变其用法。常见于报刊之中的成语“美轮美奂”,就经常被用错或写错。
“美轮美奂”这一成语出于《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日:美哉轮焉!美哉奂焉!”轮,盘旋屈曲而上,引申为高大貌;奂,鲜明,盛,多。美:赞美;郑玄注:“轮,言高大。奂,言众多。”美轮美奂,形容房屋高大华美,多用于赞美新屋。例如:“学生中有人痛恨曹汝霖卖国贼,生活奢侈,就放了一把火,想把这个美奂美轮的汉奸住宅付之一炬。”可是,就是这么明确的写法和用法,很多人却写错、用错。
先从写法上说,这个词其正确的写法是“美轮美奂”,有时也写作“美奂美轮”。因为并列结构型词语的词序,前后调换并不影响整体语义。另外,当“轮奂”连用,也可写作“轮焕”;焕,则有“焕然一新”之用法。如白居易《和望晓》诗有云:“星河稍隅落,宫阙方轮焕。”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人写成了“美轮美奂”、“美伦美奂”等,这些都是错的。
其次,从用法上来讲,“美轮美奂”是一种美,然而它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严格的规范。它专指建筑物之众多、高大、华美,而不是其它形式的美。有人这样写道:“导游带着大家游览了美轮美奂的彩塑和壁画。”“《千手观音》舞蹈美轮美奂,感动了全国观众。”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有人在描写女性貌美时,也敢用“美轮美奂”来形容。造成这些错误用法的原因在于,把一个只能用于建筑的特定成语,任意扩大范围,运用到非建筑类的事物中去了。
虽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语言变化发展很快,但是也不能因为很多人用错,就可以宽容地认为其词形词义可以改变。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够因为时代发展,就借助让词语“发挥更大作用”的名义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