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与意义。没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真正的完善和发展的。
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实行的单位保障模式,因此,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如何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现实问题。而医疗保障体制又是社会保障体制中的重要支柱之一。由于中国的国情与其它国家不同,中国不仅幅员辽阔,而且人口众多,再加上中国所特有的城乡严格分开的户籍制度,使得城乡之间的差别一时间难以实现平衡。因此,我们的医疗保障制度也是分别城乡进行建设的。但是,这又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更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它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的重要手段与方式之一。
因此,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障制度最终一定要实现统一的目标,即两者需要统筹发展。当然,这种统筹并不是说就应该不作任何区分的实现所有地区、所有城乡的完全整齐的划一制度。这既没有必要,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是在那些社会保障制度早已经完善的国家也没有完全如此做的,更何况中国当前这种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国家地位的时候所能够做到的。因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仍然会有所不同,尽管这两者之间的统筹会不断的加强。
这本《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研究 》(仇雨临 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01-07)对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如何实现统筹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应该说它对于我们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是能够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