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现代化的视阈透视新中国60 年的政治发展
摘要:中国的政治现代化不应以西方政治制度为自己的现代化目标,因为,西方的政治制度本身也处在变化之中,并非像西方中心论者福山所宣扬的那样“历史已经终结了”, 它并不是人类终极的政治形态。建国以来,虽然我们有过政治秩序失范和政策失误,但中国新生的政治制度总的来看还是为国家自主、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合适的政治支持力。
摘要政治现代化是指一个社会从墨守传统体制的政治形态向彻底现代化的政治形态转化。从政治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政治发展的合理性在于:我们应该将政治发展理解为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不是为它预设一个终极目标。中国政治具有自身的话语系统和逻辑结构,它支持了60 年来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新中国的政治发展路径可以划分为前30 年和后30 年两个时期,它的逻辑自洽性表现在这两个时期的连续性和变化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表现在:建国初建立起来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在将近30 年的历史时期没有得到有效的运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之前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在政治运行和实践方面做了合适的调整。
关键词政治发展政治现代化重建运行抗拒与变迁伦理与政治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结束了之前的社会分裂局面。新中国不是通过改良主义的方法将过去的国家机器的碎片重新粘合在一起,而是有效和迅速地重建了一个全国性的政治机构。中国政治具有自身的话语系统和逻辑结构,这种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系统不仅支持了60 年来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它的政治语境和逻辑自洽性本身也是历史反思和文化反思的课题。汤因比认为“, 历史不是绝对的混乱或偶然,在人的行为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可观察到的秩序和模式,可以部分预见的规律性。”透过对新中国政治发展之经验教训的自身反思的追问,其目的是希望能探寻它的规律性和不足之处,使中国政治在未来的发展更符合中国的社会现实。
一、“中国政治现代化”成为“真问题”的认识论前提
现代化(modernization) 理论研究肇始于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西方社会。本迪克斯把现代化理解为“社会变迁的一种类型。它起始于英国工业革命和政治性的法国大革命。它存在于几个‘先锋社会’的经济和政治进步以及继之而来的后进社会的变迁过程之中”。从传统性到现代性的转变必然涉及人类生活方式根本的和整体的变化。因此,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将现代化过程简单地归纳为某一种因素或某一个范围。它的组成部分至少包括工业化、城市化、社会流动、分化、世俗化、传播媒介的扩大、文化和教育的提高、参政范围的扩大等。一个社会现代性的成长和传播可以从政治方面获得透彻的理解。政治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它包括哪些基本特征? 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政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其特征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现代化,自由民主制度的演进与变迁是政治现代化的支撑点,它主张政治民主化、自由化、分权化和程序化,强调政府权威的合理性和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其代表人物亨廷顿认为,理想化的政治现代化最关键的方面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一些内容,“第一,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合理化,并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第二,政治现代化包括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创制专业化的结构来执行这些职能。具有特殊功能的领域——法律、军事、行政、科学——从政治领域分离出来,设立有自主权的、专业化的但却是政治的下属机构来执行这些领域里的任务;第三,政治现代化意味着增加社会上所有的集团参政的程度”。他把现代政体和传统政体的分野归结为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和大众的政治参与程度。西方研究政治现代化的代表人物还有阿尔蒙德、派伊、艾森斯塔德等,他们对政治现代化认识的共同点大于分歧,他们将早期工业化国家的政治模式视为政治现代化的统一模式,后发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就是向近代西欧和北美发展起来的那种类型的政治制度转变的过程。由此可见,西方学者对政治现代化的理解体现出浓厚的“西方中心主义”色彩,这种略显武断的主张是不符合人类的政治现实的,政治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
政治现代化是指政治系统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这一点我们与西方学者的认识是基本相同的。那么“, 中国政治现代化”这一命题为“真”的理论前提是什么? 它在何种意义上能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呢? 我们应从三个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第一,我们模仿西方的政治制度并不能达到政治现代化的目的。晚清中国的政治改革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失败的历史教训。面对内忧外患的困境,晚清的知识精英们对中国社会落后于西方的原因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在政治领域,维新派的代表人物康有为认为,中国最理想的政体是依照西欧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他说“, 臣窥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 而人主总之, 立定宪法, 同受治焉。”晚清维新立宪运动最终失败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其中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不顾及中国的政治现实而盲目模仿西方的政治制度。
第二,当代中国广泛的“社会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般略带倾向性的观点认为,只要“社会现代化”向前推进了“, 政治现代化”也会顺理成章地向前迈进。然而,亨廷顿认为,这种“韦伯主义”的东西,即把属于一个政治体系之假定最高目标的那些特质,误以为是该政治体系在成长过程中和发挥作用时所表现出来的那些特质的认识是错误的。“政治现代化概念中,似乎只有动员和参政这两点才广泛使用于‘发展中’的国家。相反,权威合理化、国家完整和机构分权化看起来和现实的缘分太小”。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社会现代化并不是其政治现代化的充分条件。虽然我们在社会现代化方面成绩斐然,但是,我们还应该具有一如既往地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自觉意识。
第三,我们应该将中国政治现代化理解为一个过程,而不是去追逐一个“理想国”,它的关键的逻辑变量是什么呢?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最紧要的问题是要调整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国前现代社会,囿于行政手段、专业化水平和通讯技术的低下,国家政治权力中心和村社与个人之间没有建立起直接的联系,而由乡绅主导的乡村自治体制,推动了一个在功能上支持王朝国家的民间社会的形成,这个时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松散互洽的。在革命年代,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遭到破坏,民间社会的自治架构日趋萎缩。但是,在1949 年以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 在革命式现代化的主导下,国家取得了对社会前所未有的压倒性支配地位,民间社会被高度政治化,以致最终成为国家政治机器的附属物,民间社会消失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这种态势其实是以一种非常特别的方式反映了中国现代化对中央集权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同构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开始分立,政治权力覆盖整个社会领域的状况有很大程度的缓解,目前仍处于变化和调适的过程之中。
二、新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建与政治运行偏差分析
理性认识新中国前30 年的政治发展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关键,主要原因在于:它本身是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历史过程,它既为积贫积弱的近代中国走向独立自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支撑,又为后30 年的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政治制度框架。因此,我们既不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彻底否定它,又要持理性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它的得失。因为,从政治运行来看,这一时期的政治实践在某些方面已经偏离了建国初即已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架构。
建国以后,我们建立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对于它的功能、有效性和价值,汤森和沃马克认为,“第一,其目标是国家独立和自力更生,朝向自给自足以避免政治上对其他国家的依赖;第二,它寻求全面发展,强调农业部门..它提倡中央集权化,以刺激地方增长和积极性;第三,它强调大众动员和参与,以此作为达到社会、经济和政治目标的手段;第四,它坚持继续革命,认为反复的、有可能是暴力的斗争对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是必要的。”分析这一时期中国的政治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
第一,政治权威的确立与有效的社会整合。一般在短期内,革命的激情和意志对于促成民族国家的形成非常有效,但是,在革命后的漫长历史时段中,赋予民族国家稳定和发展大计的,不是这种激情和意志,而首先应该树立人们普遍信仰的政治权威(如人们对宪法权威的自愿服从) 。
汉娜·阿伦特说:“政治权威依赖于传统,如果没有一个‘照耀未来的过去’(托克维尔) ,政治权威就不可能稳固。”但是,中国前现代的政治权威已经失去了合法性基础,它的价值信仰系统和社会规范已不再能够赢得人心、维护正常的人际关系了。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儒家意识形态确立了统一帝国的基本理想,并且为其统一的维持提供了制度和文化的框架,也影响了统治者的基本政治取向、目标和内部需要。艾森斯塔德指出,传统中国“在新王朝崛起的时候,他们(统治者) 依然要强调其与古代先贤先王的关系,他们象征着‘黄金时代’。但是,统治者的合法性既不是以纯粹的‘传统主义’、也不是仅仅以皇位世袭为基础的;其合法性,主要是建立在君主对‘天命’的领受,以及他的行为合乎于天命及其训条之上”。这种类型的政治权威维持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稳定并持续到了近代。但是到了19 世纪中叶,在全国范围内,新的和旧的政治形式及政治意识,以各种各样的组合方式,与旧的普遍化的国家合法性相抗争。罗兹曼认为,“中国在1916 年以后丧失了政治统一,即缺乏一个全国政府,在此后的几十年中,又为恢复统一的政府进行过斗争,以越来越激进的思路试验过一系列的外来政治形式,在适应国情方面又总是不太得法..直到1949 年或1950年,它才重新达到了完全的政治统一。”
中国面临的最艰巨的任务是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导致近代中国一次次转型失败的关键原因,是缺乏一个支撑性的主体政治力量来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从而失去了社会转型的基础和能力。实现国家整合的目标历史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来承担。罗兹曼指出“,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社会整合方面成效很大..消除分裂并建立起强大而整齐划一的中央政府,这是一种深深植根于中国历史传统之中的民心所向,尤其是中国从来就不存在各种相互竞争的宗教或世俗的组织和权威,统一的呼声非常之高,这种民心所向一旦变为现实,它就具备自身向前发展的原动力。”毛泽东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政治现代化是对传统权力体制的彻底改造,它需要强大的政治权威来推动,借此为新的政治形态的成长开辟道路。
第二,政治制度的重建。政治制度是一个稳定社会的逻辑起点。在革命时期,有效的政治制度不太可能在正式政治机构中找到。但在革命胜利后,政治制度的重建就迫在眉睫了。新中国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政治制度的建设。
首先,建立了最高法律体系。1949 年9 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 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 共同纲领》《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它规定了中国的国体和不同阶级在国家中的不同地位,以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1954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它明确地维护与过去的延续性。
其次,中国共产党组织制度的完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地位既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它在领导革命过程中成长为整个民族的政治领导力量;也是建国后进行现代国家建设的现实选择,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成长为整个国家的核心力量。“这决定了在中国,党的领导、现代化发展和国家建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决定着国家建设的全局与长远”。从横向来看,党组织与国家机关平行设置,通过机构监督和各机构中党的干部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整个政治体制的领导。从纵向来看,中央、省、市、县、乡镇都设立了党的组织机构,并遵循上级领导下级的权力配置原则。中国共产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其核心是在决策过程中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此外,还建立了统一的国家组织。建国初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国家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其他各项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前提。《共同纲领》第2 章第12 条和第15 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委员会内,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
1954 年《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 年9月15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等各项组织法。国家机关实行“议行合一”的组织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和接受它的监督。另外,建国初还建立起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三,政治运行及其对政治制度的偏离。从1957 年反右斗争开始,到1976 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政治运行偏离了之前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规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调意识形态对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功能。从建国初到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意识形态,逐步从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成长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它曾经对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对新中国初期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这种意识形态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不足,再加上对资本主义社会从经济运行方式到道德价值体系的全面抗拒,这种意识形态无法提供从发达国家借鉴其经济与社会发展之经验与知识的可能”。它通过上层建筑的革命化促进经济基础的提升,即片面谋求通过生产关系的改变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这种意识形态对阶级对立的估计越来越严重,“以阶级斗争为纲”使得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
其次,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不断得到强化。陈明明认为,建国后中国“党治国家的兴起反映了中国现代化要求重建中央集权的历史趋势,但党治国家的运行机制最终又同中国现代化的发展逻辑相矛盾”。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表现是全能主义,其主要特点概括起来就是:“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 经济上,计划统治一切;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高度一元化,几乎陷入了万马齐喑的局面; 社会被一体化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几乎全部被挤占。一句话,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都被政治化了。”如果说这种全能主义政治在社会革命和社会动荡时期可以发挥积极的社会整合作用,那么在和平年代所起的作用则大都是消极的。
最后,实行“大民主”式的政治动员和参与方式。政治动员就是通过革命理想主义激发和维持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通过群众运动发挥人民的首创性和能动性。建国初期的政治参与是通过各种政治动员的群众运动实现的,如“整风运动”、“三反”运动、“五反”运动、“反右”运动等。不可否认,这些早期的群众运动扩大了群众组织,建立了宣传网络,吸收了新的党员,清除了反对者并重建了新的社会关系,因而大大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整合。但是“, 这些运动都进行得极为激烈,并引起了社会上的严重紧张和忧虑..各种各样的措施给人们造成了强烈的心理压力”。后来则强化了社会的分裂状态。这种政治动员的方式最终走向了“大民主”,它在文化大革命中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文化大革命是一种民粹主义的民主政治,它体现了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民粹价值,即以最基层群众利益为最高的甚至是唯一的价值;二是打破规则;三是情绪激进。”这种搞运动的民主方式造成了盲目的、阵发的、剧烈的变革,而没有形成深思熟虑的、有计划的、有条理的民主形式。它把极其复杂、相互关联而又十分脆弱的社会管理权授予成千上万的相互分离的个人意志,给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
三、新时期政治制度的坚持与政治运行的调整
从1978 年开始,中国的“重心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标志着中国从革命时代向革命后时代的转变,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取代了阶级斗争的优先性而成为国家工作的重心。政治领域的转变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发展生产力代替了文化大革命对意识形态目标的强调;第二,强调社会和谐团结代替了之前的坚持阶级斗争路线;第三,社会主义法律和民主的机构程序代替了由领导人个人指示和权威来使政策和学说合法化的做法。这一转变是从思想领域重新解释党的历史和学说开始的,如重新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这一时期的政治发展在两个方向上展开:一是它与前30 年中国政治制度的连续性;二是政治运行和实践的变化。
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要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即:“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表明新时期中国仍然坚持之前建立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但在党政机构改革方面有所突破,如组织机构自身的力量再次得到确认,引进了制约机制,如实行集体领导、建立了平等的行政部门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了全面的政治改革,中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意识形态整合逻辑:从控制灌输到发展创造。治理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需要政治意识形态的统一力量来整合社会力量。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控制灌输型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是:“第一,将马列主义、特别是作为其中国化成果的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反对来自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以及封建主义文化残留的任何污染,并利用国家的政治力量和政治运动进行批判。第二,在社会文化、教育、艺术等关涉到思想世界的领域实行方向引导和严格控制。第三,通过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以主流意识形态为指导的政治实践,彻底改造传统的、旧式的社会文化。”这种意识形态对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并支持了社会和经济建设。但是,由于它重控制而轻发展,重灌输而轻内化,重政治推动而轻文化支撑,已不能有效地为新时期的社会发展提供凝聚力。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政治控制放松了许多。在思想上,大力倡导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宣传报道中,意识形态的浓重色彩正在减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仍然是指导思想,但人们在学习的时候,不再只是背诵和机械教条地领会,而更多的是结合实际,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更注重强调“以人为本”的民生政治观。总之,新时期政治意识形态的内容已经从强调思想斗争与阶级冲突转变为强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从强调无产阶级专政转而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取向取代了在绝对平均主义等目标名义下的社会改造。
第二,全能主义政治的逐步消减。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提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消除这些弊端,在以下方面做出了调整。(1) 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社会自主权方面,国家首先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有了支配自己劳动时间的自由。在城市中,让各种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自主发展,很多人从“单位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自主选择自己的职业和生活,同时,也将基层民主纳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框架。(2) 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有所改善。中央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自主权。这种分权表现出了一种循序渐进的选择性特征,一是向沿海开放地区的倾斜分权;二是从中央到地方和基层的纵向分权;三是下放经济管理权的经济分权。这种选择性分权趋势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如导致了地方政府之间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竞争,引发了地方保护主义等,这需要今后逐步完善。(3) 改革具体的政治体制。如改变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领导职务的任期制在宪法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党内领导职务的任期制已基本形成了成熟的惯例。并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道德要求和法律规制,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现象的存在,从法律和制度上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第三,形成了更加真实的民主形态。任何民主制度要落实为有效的民主实践,它还要依靠一套成熟合理的运行规则。它强调用制度、法律和规范去激励和约束人们的政治行为。新时期完善民主治理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恢复、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邓小平指出,“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社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没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有可能走向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2) 通过法制促进民主。邓小平指出“,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3)形成了有序、真实的公民政治参与机制。
第四,经济力量的增长成为政治发展的外在驱动力。总的来看,中国的政治改革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有序过程。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政府就复杂的技术和经济问题做出迅速决策的要求提高了。在社会生活中,商品化、市场化和私有化使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力量和个人的激情和雄心释放了出来,它们的突然释放形成了国家与社会、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内在张力。在经济改革逐步深入和经济力量不断增长的社会现实面前,只有诉诸政治改革才能逐步消解这种内在的紧张关系。
四、抗拒与变迁: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伦理与政治的博弈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家政治思想具有强烈的伦理价值取向。“儒家更注重于道德自律,以人的自我完善为治国的出发点,所呈现的是温和协调的特点..更能从本质上体现中国古代治国思想的核心精神,即以切合人事、具体实用的风貌主导中国古代治国思想体系的构建,反映出浓厚的实用理性与入世旨趣”。儒家思想主张,人只有在人际关系中才能够充分发展,人的各种人伦关系只有在国家和社会之中才能发展。国家是一种道德体制,统治者也应当是社会的道德领袖。因此,在儒家的政治哲学中,只有圣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君主。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此即要求为政者要有很高的道德修养,同时在统治方法上要实行“德治”,要以德化人。而在西方政治哲学的理论谱系中,伦理和政治的分野始于马基雅维利,他在《君主论》中重点讨论了如何在现实中获得和保持权力。即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政治从属于道德的理论颠倒过来,论证了道德从属于政治的合理性。
传统中国这种“伦理政治”对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有影响吗? 诺斯认为,历史和文化的惰性对制度的变迁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也就是说,历史和文化传统具有延续性,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与过去彻底决裂。不可否认,传统中国的“政治伦理化”特征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有一定的抗拒力量,因为人们有时候还是习惯于从人伦关系中寻求政治问题的解决,而不是首先诉诸制度和法律。我们能否在历史、文化和制度之间形成相互强化的均衡状态来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呢? 余英时认为,“伦理与政治在现代生活中都各自有相对独立的领域,彼此相关而不相掩..中国必须把政治从人伦秩序中划分出来。这是一种‘离则双美,合则两伤’的局面。分开之后,我们反而可以更看得清中国人伦秩序中所蕴藏的合理成分及其现代意义。”伦理与政治的相对分立要以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建设为前提,完善的法律体系制约着人们在政治过程中主动把人伦关系作为优先性选择,而科学合理的政治制度则为政治权力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当然,伦理与政治的分立,并不是要走向“伦理政治化”的另一个极端。
总之,中国的政治现代化不应以西方政治制度为自己的现代化目标,因为,西方的政治制度本身也处在变化之中,并非像西方中心论者福山所宣扬的那样“历史已经终结了”, 它并不是人类终极的政治形态。建国以来,虽然我们有过政治秩序失范和政策失误,但中国新生的政治制度总的来看还是为国家自主、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合适的政治支持力。中国的政治发展要求我们积极地对未来进行探索,这种探索应该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来进行。具体来说,它应以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为主轴,以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合理分配为目标,以提升人性的尊严和价值为终极关怀。
作者:李凯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http://www.chinareform.net/2010/0114/7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