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百差千别,个性有不同,能力有差异,智力有高低,品行有上下,家庭有贫富。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态度要保持一致,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感情,偏袒、庇护一部分学生,鄙视、冷淡另一部分学生,“有教无类”,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批评和表扬要恰到好处,无亲疏好恶之分。“很难想像还有什么比由于不公正而产生的情感上的麻木更能摧残儿童心灵的了”。(苏联 苏霍姆林斯基)把师爱平分给班里的每一位学生,这是教师从教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也是教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的重要内容。教师的公正、无私、善良、正直,能使学生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体验到公正的合理性,从而成为他们成长的健康心理的基础,有利于影响和激励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培养优秀品质;有利于得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形成健康的教育活动局面;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反之,教师的偏私与不公,必然使学生失去公平感,造成感情的压抑和心理的不平衡,挫伤学生学习与要求上进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对学校的信任,甚至对社会的信任,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优秀品质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