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
每个人经历、观念、追求不同,对幸福的感受和理解也不同。
对于乞丐,能吃饱穿暖睡个安稳觉就是幸福;对于失业的人,找到一分喜欢、体面的工作就是幸福;对于父母,孩子的健康平安,有出息就是幸福;对于相爱的人,爱人和被爱就是幸福,而对于热恋的人能和意中人卿卿我我就是幸福;对于雷锋,帮助别人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对于黄继光、董存瑞,减少战友牺牲,取得战斗胜利就是幸福?对于欧耶尼·葛郎台(守财奴),拥有更多钱财就是幸福;对于想成名的人,自己的名字家喻户晓就是幸福;对于希特勒,统霸世界就是最大的幸福……对于某些人只要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就是极大幸福,同样的东西,对于另一些人来讲,可能是无所谓的,甚至是累赘和痛苦。关于幸福的理解各自不同,不胜枚举。
总之,满足个人的需求,得到他人的赏识和认可,实现自己的梦想……甚至,读一本喜欢的书,听一段喜欢的音乐,看一部喜欢的电影,观赏一朵鲜花,都会带来愉悦和幸福。
自己生活了40多年,到底什么是幸福?无数次问过自己,很多人也曾我提问。思考了几十年,我以为,幸福就是人的一种感觉,就是令自己感到满足和感动的快乐体验。当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感到幸福;通过自己的付出,满足别人的需求,幸福感也会油然而生。当自己被感动,或者自己感动别人的时候,幸福感更加强烈,或许就是所谓最大的幸福。这种满足和感动,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但归根到底,幸福是一种精神的满足和感动。获得金钱和物质的满足,由此会导致精神上的感动,所以才会产生幸福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