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开、秘密方式和技术手段,搜集外国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与科技情报,协调国内各情报机构的工作。
2、为总统分析和估价情报,对其他国家进行间谍特务活动。情报技术人员多具有较高学历,或是某些领域的专家。该机构的组织、人员、经费和活动严格保密,即使国会也不能过问。
职能
根据美国1947年出台的《安全条例》,美国中央情报局没有国内任务,也没有逮捕权,主要有以下五种职能:
1、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协调政府各部门和机构有关国家安全方面情报活动的情况;
2、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协调政府各部门和机构有关国家安全方面情报活动的建议;
3、联系和评价有关国家安全的情报,为政府内部适当传播情报,在适当的地点提供有用的机构和设施;
4、为现存情报机构的利益,从事共同关心的辅助服务,以便更有效、更集中地执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5、履行影响国家安全的有关情报的其它职能和义务,以便国家安全委员会能随时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