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著作,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够给读者以新的感悟。
该书是法国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托克维尔亲自在美国进行长期考察后写出的一部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本书上册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同时,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作了对比。
从《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待事物高度的辨证精神。虽然,托克维尔高度称赞美国的民主制度,但并不是绝对的信任,因为任何民主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易导致专制和暴政。然而,与法国相比,美国的民主制度更优,更能体现人身份的平等,托克维尔正是通过美国这扇窗户为法国找到一剂良方,其真正目的是借鉴美国民主制度来完善法国的民主制度。
托克维尔心目中理想的民主国度是美国。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民主制度所采用的方法无疑是两大方面:比较和借鉴。虽然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是最好的民主国家,但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美国民主制度来发展法国的民主制度,其根本目的是立足于本国,托克维尔对法国并没有完全丧失信心。正如托克维尔在描述美国人的爱国心时发出的感慨,这完全是出自民情,同时也表现了托克维尔本人对自己祖国强烈的爱国心。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作者反复提及——地理环境、民情、法制。这三种要素体现出的个性与特殊以至于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而需要有选择地借鉴、选择、吸收。
当代美国法学界最负盛名的学者之一伯纳德·施瓦茨在评价托克维尔的时候,称其为“第一个”意识到法院在美国宪政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外国观察家。早在170多年之前,托克维尔便断言:联邦的和平、繁荣及其本身的存在都掌握在(联邦最高法院)这7位联邦法官的手中。如果说后世对本书的持久热情部分源于书中的诸多预言为身后事实不断佐证而附带产生的某种社会心理,那么这应当归功于作者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与众不同的阐释路径。
我们必须向托克维尔表示尊敬。在他那里,一种真正现代的思维方式已经达到成熟。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是启蒙运动的乐观主义和对历史进步的幻想,而是带着一点怀旧的情绪——不断试图回到古希腊,回到耶路撒冷,回到罗马,但试图面对的是当下的危机。这样,思考的结果并不是回到古代,而是更进一步地推进了现代性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