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唐朴林,1934年出生,河北省唐山人。教授、作曲家、民族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1947年(13岁)参加革命部队即进入艺苑。经历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洗礼,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1956年创作第一首(多声部)民族器乐合奏《花板舞曲》,并携此由于1958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在校五年专攻民族作曲。1963年毕业后即从事民族音乐教学、科研与创作工作。编写讲义五部、出版专著七部、发表论文几十篇。策划、创编“主题”民族音乐会十场,乐曲约三百首,其中部分作品获得奖项。1993年始终生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获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颁发的“民乐艺术终身贡献奖”。
内容简介
唐朴林生于甲戌年,河北省唐山人氏。自幼喜爱音乐,“误入歧途”。一生平凡,履历特简:1947年(13岁)始进入艺坛,1958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就读五载,1963年毕业于该院本科民族作曲专业,即由国家分配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如此而已。
创作上崇尚《老庄》哲量,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大俗方能大雅。悟道雅俗相倾,作品追求“天乐”,制乐刻意“返真”,是以“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为宗旨,不忘“音乐之本在于民”。尊重吾华夏族的艺术趣味、欣赏习惯、朴实民风。牢记“唯乐不可以为伪”的真谛,为大众奉献那些通俗易懂、短小精焊、情真意切和民族风格浓郁的音乐作品。把“美”奉献给民众,以“和”之道于作品。不为一束绚丽的“礼花”而吹呼雀跃,却愿做一棵平凡的“死不了”(小花)而入平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