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项目主持人及研究报告撰写人
慕亚平男,河南滑县人,1956年7月出生。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WT0与CEPA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广东法官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0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执业律师。“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涉外法律问题、涉港澳法律问题。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法商研究》、《学术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包括((BOT的法律问题与我国BOT立法》(《法学研究》)、《健全我国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析》(《法学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模式之探讨》(《中国法学》)、《(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新形势和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法学评论》)、《CEPA协议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暨南学报》)、《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现实选择及法律对策》(《学术研究》)等。
内容简介
在内容上,研究报告各部分内容联系紧密,逻辑性强;整体内容完整性与创造性并存,理论性与实践性兼顾。项目负责人紧紧围绕CEPA协议及其实施中的法律问题这一中心,抓住CEPA协议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性矛盾及问题(诸如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服务提供者的条件和标准、保障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司定义等问题),在充足的理论资料与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中国实施CEPA以及其他FFA具体可行的路径和方案。具体阐明了以下主要内容:(1)探讨了CEPA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尤其在我国区域经贸合作战略中的影响及存在的国际法问题;(2)结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条约法原则、国家组织法规则等相关领域的内容对CEPA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予以阐述;(3)研讨了CEPA与我国签订的RTA的关系与协调问题和CEPA与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的关系与协调问题;(4)确定了CEPA在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中的先导地位,阐述其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而探讨CEPA是WT0框架下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模式;(5)总结并分析了CEPA各个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定和实施情况,探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则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内地与港澳的进一步经贸合作;(6)结合国际上典型并具有影响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成例的研究,探讨了CEPA机构安排与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法律问题,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