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地面供暖施工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保红、邓有原、杨宏伟、吕晓峰、宋伟军、吴仕安,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刘杰、王凤林、王安生、黄军、程乃亮、李薇。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地面供暖委员会、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日丰企业有限公司、新疆宏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宇阳科技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9年7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