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四氯汞盐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T 8970—88)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增加了警告的内容;
——明确了标准的检出限和测定范围;
——增加了标准溶液标定时平行滴定的次数;
——增加了现场空白试验;
——完善了硫代硫酸钠溶液浓度和空气中二氧化硫测定结果的计算公式;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规定了对多孔玻板吸收管质量的要求;强调了温度对采样效率的影响;放宽了对校准曲线斜率的要求等;
——增加了废物处理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年3月2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一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