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周光权,重庆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等职。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客座研究员。
出版《注意义务研究》、《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各论讲义》、《刑法学的向度)》、《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等个人专著8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陈兴良教授合作)等刑法学著作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
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清华大学青年学术成果最高奖).2005年获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06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2008年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内容简介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处于通说地位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不能发挥犯罪论体系的指导功能、限制功能、检验功能,尤其是不能妥善解决共犯论的一些复杂问题。随着各种改造方案的提出,四要件说“一统天下”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多数改造方案的总体趋向是对四要件说进行阶层化改造,并在满足控、辩对抗方面迈出关键步伐。作者在本书中创造性地提出的“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排除要件”三阶层体系的合理性在于:借鉴了阶层论体系的方法论;充分考虑刑事裁判中犯罪事实的认定过程,、维持层层推进的递进式思维,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上出错;有助于凸现犯罪论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吸纳了四要件说的合理性,改革“成本”捃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