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建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传媒分院副院长、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与传媒实验中心主任,兼任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审读顾问、新华社现代金报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编辑。出版《行走的新闻——宁波:30个村庄的30年》、《大地红》、《胆战心惊》、《东北亚的太阳》等新闻及文学著作。
内容简介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为特点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带来了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宁波地处东南沿海,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一直走在前沿,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城市综合竞争力连续三年跻身全国十强。然而,宁波的进一步发展,同样面临着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把它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世纪末,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模式从重型产业向轻型产业的转型,“文化创意产业”越来越受到重视。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源自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发展创意产业确定为国家政策的政府。此后,在世界范围内兴起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热潮。
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型的产业群,按照英国的划分,创意产业至少包括广告、建筑艺术、手工艺品、时尚设计、电影与音像、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等13个领域。不过,在美国则把版权作为核心内容。尽管文化创意产业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解,但其基本特征是明确的,即强调个人创造性、注重文化内涵、重视知识产权、强调创造财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