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基础教育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兴衰。我国基础教育具有公益性的性质,国家为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体现国家财政的公平,这样一来基础教育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进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小学校与政府在基础教育中在不同层次上肩负着不同的责任。政府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为此从宏观上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学校则应该相应地建立健全微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管理,消除教育实施主体中的不公平隐患,保证教育资源最终落实的公平有效,即保证教育公平的实施。这是校长自我学习和培训的第一个目的:树立公平的基础教育理念。
学校是教育的主体,在校长的办学理念中,学校必须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样的整体观念下,学校的资源(包括人力和物质资源)需要按照整体发展目标进行配置才能有效。学校的整体发展并不要求学校的所有人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上看问题,而是学校的每一个成员(包括师生员工)在学校的整体环境中得到很好的发展,同时学校也发展前行。这是校长自我学习与培训的第二个目的:树立学校发展的整体观念。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整体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面责任。这些责任包括对学校的法律责任;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责任;对学校报表的会计责任;对学校资源的经营管理责任;等等。这是校长自我学习与培训的第三个目的:树立牢固的责任观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