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党中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先后部署了端正党风、整党、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等工作,并提出了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和坚决持久地反对腐败的战略方针,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三项任务的工作格局。党在新时期的廉政反腐工作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为了坚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进行反腐工作,党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从过去主要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转变为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依靠民主和法制进行廉政反腐工作;二是鉴于腐败现象的严重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单靠某一个方面的工作难以取得反腐败的整体效果的状况,实行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多方配合,建立更为全面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使廉政反腐工作取得越来越明显的成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