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15707:2001《信息与文献——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与ISO 15707:2001相比,本标准主要做了以下改动(19括编辑性修改):
1)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2)将国际标准第2章术语与定义中2.2音乐作品与2.3作品排序互换;
3)将国际标准第4章有关对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系统管理的规定,改为国家标准第5章对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管理的规定;
4)在第7章明确了有关建设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公示数据库的责任;
5)删除了附录A.2.1国际ISWC机构和附录A.2.2地区与部门ISWC机构之内容;
6)增加了附录A.2.1通则和附录A.2.2中国ISWC机构的职责;
7)在附录A.3中增加了关于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的申请者提交公民身份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的规定;
8)内容条款上将一些对原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国家标准的表述。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