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望诊遵经》版本主要有:光绪元年乙亥(1875年)求志堂刻本、光绪十四年歙东汪村竹里汇刻《汪氏医学六种》本、1937年大东书局繁体字竖排《中国医学大成》本、195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繁体字竖排本、1990年岳麓书社影印上海大东书局《中国医学大成》本、1990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校印《中国医学大成》本、1997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简体字横排《中国医学大成》本、1997年华夏出版社《医经病源诊法名著集成》本等。此次校注,以《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光绪元年求志堂刻《望诊遵经》为底本,以195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繁体字竖排本《望诊遵经》为主校本(简称上海科技本),以1997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简体字横排《中国医学大成》本(简称医学大成本)为参校本。具体校注方法如下:
一、底本与校本文字不同,若底本正确,则依底本,不改不注;若底本与校本均可助读,均不改底本而出校说明异文;若显属底本有误,如“方上”、“大牢”等计10余处,则改后出校;底本之脱文则据校本补之,并出校记说明。
二、繁体字径改为规范的简化字。异体字、古今字一般情况下亦径改为通行字,必要时则出注说明。通假字予以保留,并出注说明,如“班”通“斑”等。不属于通假字的俗称,如栝楼之“楼”等,均保留原字,出注。
三、汪氏引经据典较多,对于引用《素问》、《灵枢》、《金匮要略》等的内容,如“王相休囚”、 “目曩系绝”、“跌蹶”等均据他校并加注。
四、若底本有误,但对校无据,采用他校。如“阴阳合传而精明”中的“传”,据《灵枢·本神》“故生之来谓之精,而两精相搏谓之神”,改为“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