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金钊,男,1963年生,山东莘县人,法学博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大学关键岗位教授,山东省法理学专业泰山学者梯队骨干成员,法理学专业法律方法论方向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上发表文章150余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曾获中国十大青午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现任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法律方法论”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等。
内容简介
司法方法是一种法律方法,是法律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与体现。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下中国法治的实践中,司法方法应当基于特定的基本理念和意识形态,才能发挥这种作用。法律和社会中充满各种冲突,例如事实与规范、法意与民意的冲突等,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利益衡量等),可以协调与整合这些冲突,从而使得社会重新恢复到和谐状态。本书通过法学的规范分析以及司法方法的运用,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