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金星 字安东,生于东北长春,深圳市人,198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历经军人警官、检察官等职业,现为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专职律师;先后在国家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内容简介
该书充分吸收了国内外刑法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博士论文答辩中专家提出的合理建议,比较研究了两大法系有关诱惑侦查的历史沿革,以刑事法为视野分析讨论了诱惑侦查的概念、特征、类型及其价值问题,先将设诱行为分为职责型设诱行为和命令型设诱行为进行重点探讨,并基于以上的理论体系的设定分别分析了设诱者和受诱者的刑事责任,然后通过对两大法系中代表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制的考察,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构建我国的诱惑侦查法律体系的建议,使诱惑侦查在保障人权的基本框架内更好地发挥作用。
纵观全书,其具有如下特点:
1.架构明晰,论证充分
本书以行为和责任支起全文的架构,阐述了诱惑侦查的概念、特征和类型,并对其正当性和非正当性价值所蕴涵的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进行了分析。同时,将设诱行为分为职责型设诱行为和命令型设诱行为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及分别从设诱者和受诱者角度分析由此产生的责任,厘清了概念,突出了诱惑侦查的本质。
2.资料翔实,观点新颖
金星博士在写作期间曾多次赴全国各地进行调研,本书的完成既是基于中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同时又是对大量欧美有关诱惑侦查法律研究的必然。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金星博士关于设诱为的职责型和命令型的分类及分析属理论上的创新,国内尚无学者依此角度分析诱惑侦查行为,尤其是关于命令型设诱的主体、行为和认知的分析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可借鉴性。
3.易于指导司法实践
由于我国对于诱惑侦查并无明确的立法,而学界对此亦处于探讨争鸣阶段,该书的出版可以说是国内关于诱惑侦查的第一部学术专著,且该书具有鲜明的中国立法司法针对性,无疑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当然,本文所提出的某些观点和结论还存在颇多争议,有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学术争鸣不失为益。综合而言,该书不失为一本兼具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学术专著。望金星博士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研究和加以完善,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