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受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委托,编写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考试大纲中有关法律、法规及导则、标准的考试内容均为现行法律、法规和导则、标准中的相应内容。
考试大纲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熟悉即要求能够理解并简单应用,了解即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广泛知识。
本考试大纲从实际出发,注重考查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