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湛中乐,1964年生,湖南省汨罗县人,1982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7年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担任助教;1992年7月晋升讲师;1994年7月破格晋升副教授。现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秘书.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国家人事部公务员考试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双高人才测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价格协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
主要学术经历:1993年9月-12月,日本名古屋大学访问学者,1994年5月-11月日本爱知大学访问学者,1996年3月-4月应美国新闻总署邀请作为“国际访问者计划”学者去美国进行访问考察. 1998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2000年9月—2001年9月作为“富布莱特”项目高级学者在美国访问进修一年。2002年9月作为中国代表团法律顾问出席联合国开发署/人口基金执行局2002年第二次常会。2002年12月出席日本文部省和日本学术振兴会共同举办的“亚洲:开放社会与法律”国际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
主要学术成果:《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独著)、《行政行为法研究》(分编主编)、主编了《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公安行政法》、《环境行政法》等,担任副主编的有《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该书获1995年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行政法学 》、《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中国九十年代行政法治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副主编);合著《行政诉讼法概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该书被全书翻译成日文于1995年在日本出版)、《外国行政法教程》、《中国行政法学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该书为国家九五、十五核心教材,获北京大学优秀科研教学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等。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以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与行政诉讼为论述内容的著作,是一本真实记录发生在世纪之交的首都北京的两个著名教育行政诉讼案件——刘燕文、田永案件——并以此为核心题材展开广泛评论和透彻分析的著作。本书融学术性、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极具可读性。全书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文章论述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重点分析了高等学校的管理行为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并结合我国相关教育法律规定与教育行政管理的实际,从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角度,阐述了对于高等学校中学位评定、毕业证颁发、开除或退学处分等教育争议予以司法适度介入和法律救济的必要性与重大意义等。第二部分:围绕“刘燕文、田永案件”这两例典型教育行政诉讼案件引起的社会轰动和各大传媒机构的报道和评论,社会各界见仁见智。再现当年“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场景,反映更多的是学生状告母校、法院大胆受理并勇于裁判后引起的社会关注与深刻思考。第三部分:是在一个特殊的地点举行,由一个特殊的学术团体发起、组织,有一批特殊的人员参加的一次有着特殊意义的学术沙龙纪实。通过这一沙龙,可以了解北大学子探求科学、崇尚民主、追求真理的精神魅力。第四部分:关于刘燕文、田永二案的全部裁判文书,透过它们,可以了解中国现行司法体制下法官们艰难而卓有成效的努力。透过各份裁判文书所折射出的法官们的智慧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