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国庆,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高级榆察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曾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1年以来,主要从事司法解释、司法改革研究、相关立法研究和专题调研等工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具体组织起草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文件,包括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贪污贿赂、渎职和有关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以及检察文书格式等。
主要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刑事法、司法制度及司法文书。
内容简介
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政治动因在于权力的制衡。在司法领域,检察官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制约法官的专断,防止法官集控诉与审判职能于一身,以新的权力——检察权来制约法官的专断,检察制度是在权力制衡的理念中孕育而生的。
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是诉讼模式的演进。随着人们对犯罪本质认识的深化,犯罪不再仅是对受害人的侵害,更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侵害,追究犯罪应当主要是国家的责任。诉讼模式由纠问式向现代控诉模式演进,检察官作为国家和社会公益的代表者,承担追诉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使法官成为单纯中立的裁判者,而不再扮演追诉者的角色。
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价值基础是国家追诉主义的孕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