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严军兴,男,陕西省蒲城县人,研究员、教授、兼职律师。曾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习法部司法行政学院院长。长期从事司法理论研究工作,1998—2004年,在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担任副所长、研究员;2005年初调到司法行政学院工作,著有《律师执业损害责任赔偿》、《英国刑事司法与替刑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理论与实务》、《英国普通法制度之旅》、《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研究》等6部专著,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200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的法学研究课题“多元化农村纠纷处理机制研究”。曾多次主持和参加中英司法研讨会、中芬司法研讨会、中关非官方人权对话和中德人权研讨会等双边或多边国际会议。2004—2005年曾分别赴日本亚远所和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短期访问进修。其专著和论文获部级以上研究成果奖6项。2001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内容简介
社会纠纷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极为关注的问题,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大量法律规范规定了纠纷的具体解决方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等。这些法律制度对广大农民朋友而言,比较复杂,难以全面理解。虽然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但还广泛存在着遇到矛盾纠纷时不知道如何按照法定方式依法、有序、有效地解决纠纷的问题:不清楚复杂的法律程序;不明白不同的矛盾纠纷解决制度在性质上的差异及其之间在法律上的关联性;不懂得应当向哪些不同性质的部门、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表达诉求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