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是司法考试的基本部分之一,在司法考试中占的分数不是很大,知识点比较散,所以得分也显得比较难。很多考生因为第一卷的失利而与最后胜利失之交臂。其实,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每部分的内容并不多,并且具有体系性强、逻辑性强的特点,不像诉讼法等部门法需要记忆大量的法条知识,只要方法得当,在这几部分中取得实质性突破是完全可行的。考生应当在统筹全局的前提下,重视这四部分的复习,认真对待,精心准备。
法理学是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是法律教育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法理学通过研究法的现象来探寻法的内在规律,即研究整体的法、一般的法,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讨论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问题。法理学比较抽象、概括性强,带有一种很强烈的思辩色彩。法制史的内容是法制史实,可以分为两个板块:一块是各国不同时期的法律如何规定,另一块是各国不同时期司法如何运作。宪法是由宪法典、组织法、立法法等构成的宪法体系。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等,法律职业道德主要是规范审判、检察、公证人员和律师的职业操守。
法理学属理论性强的考试科目,因此考生复>-7应考时在全面掌握大纲内容的基础上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地把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念和价值;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尤其是能够对相关知识点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认识法理学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相互关系,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来分析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运用理论分析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注意法理学知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的结合。
复习法制史时,首先应仔细的依据大纲来精读教材,应当自觉地把有关知识点归结到前述的两个板块中,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建立起知识体系。其次,在完整的知识体系基础上掌握重点知识,重点知识可参照本教材每章前的重难点提示。最后,要善于总结知识点,总结相关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并进行比较分析。
考生复习宪法时,在知识点的复习上要注意将宪法学基础理论和有关宪法性法律与其他基本法律的复>-7相结合,同时,对相似的和易混淆的内容应多作比较,清楚区分,联系记忆,分别把握。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把握命题规律,吃透重点难点,立足于对重要法条的记忆,多总结,多归纳,多做题。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是考生最容易忽视的部分,然而此部分经过仔细复习,掌握技巧,也会带给考生“意外的惊喜”。考生要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建立此部分的知识框架,通过仔细查阅相关重点法条和历年考题,掌握重要细节性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