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如果按照地域来划分,法家可以分为齐法家和晋法家,其中晋法家可以作为法家的主流,它的产生以三晋文化和秦文化作为基础,往往表现出强烈的重农抑商和严刑峻法的倾向,在夸大刑罚的作用的同时,否认道德的教化作用。齐法家是以齐文化作为背景,其思想理论集中反映在假托管仲之名的《管子》一书中,其法治思想较为理性和温和;在重农重本的同时不主张抑商,在重视法治的同时注重道德的教化。一般而言,法家思想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四大基本特征:以利己主义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论作为理论基础;强调法的绝对意义,因而主张严刑峻法;注重通过加强耕战来发展经济、富国强兵;主张君主专制,集大权于君主一身。
法家的思想理论得到了秦王朝的实践,是秦王朝制定政策的主要的指导思想。但是,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强大统一的秦王朝开始到公元前206年,秦王朝却如昙花一现,只存在短短的十五年。随着秦王朝的迅速灭亡,法家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派别从此消失了,尽管它的一些积极因素为后人所吸收,对后世还有影响。想当初,秦始皇得到法家理论时如获至宝,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者在实践中的结合犹如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不料自己的王朝反成了它的殉葬品。不可否认,法家思想中的一些负面因素对秦王朝的灭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然我们今天在品评法家思想时,应该结合实际,更多地借鉴法家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发扬其执法如山、不避权贵、忠于职守和不畏强暴等符合法治精神的积极性一面。不过,正反相济,儒法互补,法家思想中的糟粕也能够从反面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所以本书也介绍了法家一些犀利、大胆、露骨的言论,望读者朋友能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