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菲利普·塞尔兹尼克(PhilipSelmick,1919~ ),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耐沃克,1938年获纽约城市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194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人文科学硕士学位,1943年至1946年服役,194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此后,他先后任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学教员、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教员及教授助理,自1952年起执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1952年至1953年任教授助理,1953年至1957年任副教授,1957年至1977年任社会学教授,1977年至1983年任法律与社会学教授。他还是1963年至1967年间伯克利分校社会学系系主任。 塞尔兹尼克师从默顿(Robet K.Merton),早期专攻组织理论,后转而研究法律现象。他的主要著述有:《行政中的领导地位》(1957年)、《老年与政治行为》(与弗兰克·平纳、波尔·加考布斯合著,1959年);《法律社会学》(载默顿等人编《今日社会学》,1959年)、《社会学与自然法》(载《自然法论坛》,1961年)、《法律、社会和工业正义》(1969年)、《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与诺内特合著,1978年)、《道德联邦:社会理论与共同体诺言》(1992年)、《法律文化与法律规则》(载马丁·克里基尔和亚当·萨诺塔编《共产主义后的法律规则》,1998年)。
内容简介
本书从美国实用主义传统和它所引发的社会和道德学说写起,认为如今的自由主义者的社会思潮问题深重,已经在共同体的基本生活方面失去了影响力和责任感,因此,需要呼吁一种“社群主义的自由主义”,其目的是重建有秩序的自由,重建个人需求和共同体需求之间更好的平衡,以便它们能够共同繁荣。
在令人信服地思考政治和政府时,我们都可以求助于一些方法,不管读者经历如何,本书都将提供这种方法。它是针对那些有创见、有修养而又繁忙的公众的。阅读本书并不费时。它篇幅不长,却分量不轻。本书由美国最杰出的社会理论家之一所著,它以精巧和谦恭的方式,提出了所有的根本理念和原则,这些理念和原则是一个宏大而又多面向的问题之令人满意的解决所必需的,正如作者所言的“面对现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