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柴盈,1980年11月出生于辽宁海城,2008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制度分析、农村经济与区域经济。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不仅敏锐地捕捉到制度激励在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中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比较制度分析框架,结合大量案例和数据,对我国农村灌溉、公路、电力和饮用水设施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从中得出了重要的结论。本书不仅是“三农”问题研究,而且也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力作。综观全书,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贡献。
首先,是对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贡献。作者创造性地提出了嵌套性规则体系分析框架,在作者看来,嵌套性规则体系是由宪法秩序、治理结构和操作规则三层规则组成,这三层规则分别制约或激励相应的参与者。规则的有效性在于它是否能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上一层决策者制定的规则有效也激励下二层决策者的行动:不是单项规则,而是三层规则嵌套在一起共同决定了制度的作用。这避免了单项制度分析的片面性,丰富了制度设计理论。
其次,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分析框架的贡献。农村基础设施无疑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目前的许多研究都强调了这一点。但是作者意识到,笼统的公共物品理论无法为农村基础设施提供分析框架和解决方案,作者经过深入研究,颇具新意地将农村基础设施分为资源型、纯公共品型、收费型和半收费型四种,并通过研究发现供给制度和治理模式需要与设施的类型相匹配。这不仅为分析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了新视角,而且也对一般的公共物品治理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再其次,分析方法上的贡献。比较分析是重要的研究方法,但是目前的许多比较分析都停留在静态的横向比较,缺乏对历史特定性和情境特定性的把握。本书的研究则侧重强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差异之处”,这对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基础设施供给制度更有助益。同时,本书强调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如果要对中国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产生整体性理解,就必须拓宽历史的视野,在更大范围内审视其与中国历史体制的关系,在历史长河中把握中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制度的延续性。
最后,结论的贡献。作者指出要实现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充足供给,在宪法秩序层面,中央政府作为宪法秩序的创新者和投资者,要发挥全国性权威组织的作用,为治理组织提供支持性的法规和政策环境;在治理结构层面,要法制化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农村社会资本,促进农民合作,使农民通过法制化和信任性合作组织参与制度供给;在操作规则层面,政府作为原材料、资本、政策和科学知识的主要提供者,农民作为劳动力和地方知识的提供者,彼此开展有效的合作,以及制定科学的收费规则切实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这些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解决中国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低效及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