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家安,1971年11月生于福建顺昌,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自1996年留校任教至今。曾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任访问学者,研修罗马法、意大利民法,通晓英语、意大利语。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罗马法。出版专著《买卖的法律结构》、译著《买卖契约——学说汇纂(第18卷)》,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过民法、商法、罗马法等方面多部教材的写作。多次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等称号。
内容简介
《物权法论》是面向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编写的一本教科书。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主要依据及重点阐述对象,同时也对重要的物权法理论问题做出了必要的解释说明。
在内容、方法及体例上,本教科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力求简明扼要地阐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在民法中,物权法部分的内容有相当的难度,这也导致一些相关教科书容易给人留下繁杂冗长的印象。作者有意识地限制本教材的篇幅,一方面在论述内容上有所取舍,舍弃与物权法原理关联度较低的内容,另一方面尽量以精炼的语言阐明相关问题。
第二,倡导“问题意识”,致力于培养读者的民法学思维能力。在行文上,传统教科书往往表现为理论与知识点的平铺直叙,使用此种教科书的学生往往也习惯于囫囵吞枣式的抽象识记。作者以为,从具体的生活事实出发提出问题并寻求法律规范层面的回答,这种方法能够引导读者理解抽象规则的实践意义,从而也真正理解规则本身。为此,本教科书在许多章节中增加了“问题”或“导入性问题”的设计,希望读者带着问题阅读,并自己在阅读中发现问题的答案。这一设计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教授解题之道,而是引发读者的问题意识,同时也旨在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
第三,以“通说”为主要标准,同时也适当加入作者的独立思考。在一般问题上,本教科书不求标新立异,而以立法、司法及法学上通行的学说为其基本标准。但是,为寻求一种合理的法学,作者也对某些问题(包括我国立法的选择)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借此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与评价能力。
第四,阅读层次的区分。本教科书立足于基本规范、基本知识的阐述和编写说明Ⅲ
介绍。作者相信,一般读者通过阅读教材的主体部分即能较好地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同时,作者也意识到,可能有部分读者希望由本教科书中获得对物权法更深层次的认知。故此,作者不时地在书中加入一些对更具思辨性问题的讨论,并以不同的编辑字体显示。作者以为,对物权法的学习感到困难的读者可略过这部分内容。
第五,其他辅助设计。在每一章之前,均设有简明的“本章提要”,提示该章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在每章的最后,设有“思考题”,读者可借此回顾该章所涉及的主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