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曾在《中国礼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台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等刊物发表伦理学论文160余篇;著有《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和北京大学哲学教材《伦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内容简介
道德哲学是关于优良道德或道德价值的科学,意味着:道德哲学就其根本特征来说,是一种规范科学或价值科学而不是描述科学或事实科学。这样,在科学的王国里,道德哲学便属于规范科学而与事实科学相对立。
一个社会的道德规范本身,并不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原因;但是,一个社会实行何种道德规范,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原因:推行优良的道德规范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因;推行恶劣道德是社会停滞的基本原因。道德哲学正是研究优良道德的科学,因而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便具有莫大的效用、莫大的价值。这就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真谛。
本书是《名家通识讲座书系》系列之一的《道德哲学原理十五讲》,内中具体探讨了:从四个命题推导出道德哲学的全部内容、凶手不应该把自己的指纹留在凶器上、应该杀死敌人而不应该杀死老狗、宁愿杀死一个人而不愿杀死一条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