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金彭年男,1963年出生,浙江宁波人。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在《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10篇,著有《中国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等书。多次荣获教育部、司法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研成果二等奖。1995年和1999年两次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由于对教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1996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内容简介
国际私法是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从一个国家角度看是涉外民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然而,它首先要解决的是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产生抵触而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简言之,这种关系是指含有跨国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不仅在调整对象卜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而且在调整方法上也有独特之处。间接的调整方法是指用冲突规范或冲突法进行调整的方法,即在解决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时,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设置冲突规范来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该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通过冲突规范的问接调整方法,必须经过两个步骤才能确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第一步适用冲突规范,找到某个国际民商事关系应以何国法来作为准据法;第二步才是适用该准据法来确定该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间接调整、万法有以下特点:第一,独特性。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重要的独特的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