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卷文论从相关维度和层面剖析了宏观调控法治化的理由和路径,同时论证了授权和分权调控的必要性,指出“宏观调控”不能作为法律制度定性和分类的标准;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梳理出宏观调控的法治品格。通过“寻找有意义的实质性差异”解析冲突、构建协调机制;从民商和经济两部门法交叉切入当下热点问题,为相关变革实践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理论指导。并从案例入手,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法律缺位现象和司法在纠正政府不作为及其弊害中的重要意义,再现和解构了“一个关系中国经济法现实基础的案例考察”,提出了经济法运作和实现的契合、协调和目的细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