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家弘,满族,1953年出生于北京;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学习法律;198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此后曾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并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侦查学方向和证据学方向),入选北京市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内容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学为研究对象的国家级重点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于1999年12月,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的部分专家、学者为专职研究人员,同时聘请国内外一些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担任中心主任,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卢建平教授任中心执行主任,中心副主任为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何家弘、黄京平、甄贞、郑定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担任中心专职顾问,中央政法机关几位专家型领导同志担任中心顾问。在学术研究范围和布局上,中心以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刑法学科为龙头,涵盖古今中外刑事法学之主要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心下设四个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其中第二研究室以刑事诉讼法暨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为研究方向。刑事法学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和研究队伍的合理组合,乃是中心鲜明的优势互补之特色。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心应当成为具有明显科研优势和特色的国家级刑事法律学学术研究基地,并经过努力使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刑事法学学术界亦享有较高声誉。为达此目标和地位,中心以学术研究为核心,努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实行全面开放。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和促进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与完善,力图建成全国一流的、名副其实的刑事法律科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
刑事法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立法、司法、理论乃至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与长期不懈努力。作为对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指导与推动作用的刑事法理论,与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和完备息息相关。当前,刑事侦查工作和物证鉴定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侦查学与物证技术学研究工作在学科建设乃至推动实践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责任也越来越大。因此,侦查学理论研究和物证技术学理论研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学者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紧紧围绕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学术研究活动,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因此,及时总结这些理论研究方面的成就,全面反映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研究中的新观点、新思想、新方法,进而有力地推动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理论的发展,就成为学者们面临的一项极有意义的任务。
为此,我们受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委托,组织编辑了《中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发展报告》(第二卷)。本书力求全面地、系统地、较为详尽地反映和容纳近年来我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领域的学术动态、学术进展和学术成果,以及我国关于侦查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动态、进展与成就,使之成为服务于侦查、物证技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综合性的大型工具书、学术信息书、学术精粹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书之所以名为“第二卷”,是因为它是作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中国刑事法学》第一卷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部分之延续。
本书以广大的侦查、物证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人员为主要的读者对象,设立“学科发展综述”、“学术会议综述”、“学术交流综述”、“法制进展概况”、“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重要论文选载”、“书籍摘要”(包括所有专著和重要的译著、教科书、论文集)、“论文摘要”(有代表性、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硕士学位论文荟萃”等栏目。
由于我们初次尝试编辑这样一种大型书籍,经验不够,加之出版时间仓促,各种信息的收集渠道不十分通畅等方面的原因,所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其中的不足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谅解。以后我们还将根据需要与条件,从形式到内容进行适当的改进。我们也坚信并真诚地希望,在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及各兄弟法律院校、科研机构和广大侦查学界、物证技术学界同仁的热心关怀和鼎力支持下,经过我们的努力,《中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发展报告》能够成为读者进入侦查学界、物证技术学界的桥梁和阶梯,成为展示我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领域新观点、新思想的窗口,进而推动我国整个刑事司法制度健康、文明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