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秀梅,女,1966年生,天津市人。1988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至1997年期间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993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硕士;1995年至1996年赴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7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9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院攻读刑法专业博士,2000年获博士学位;2001年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所研究人员;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著作有:个人专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定罪与量刑》;合著《中国特别刑法研究》、《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原理(大陆法系)》、《新型经济犯罪研究》、《刑法案例与学理分析》等30余部;在《中国法学》、台湾《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甄采了大量的文献及第一手资料,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视角阐释了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建立和运作过程中的基本、核心问题。作者认为,历史性的国际刑事审判由于缺乏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运作原则与模式而显现出各种弊端,当代的国际刑事审判虽然有所改进,但仍未摆脱历史的笼罩与地域的局限性,创建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为确保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有效运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可或缺;为体现该原则的精神,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管辖权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并行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国家刑事管辖权行使中的缺憾。同时作者试图打破国际法上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传统观念,探讨了团体或组织、甚至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强调打击国际犯罪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福祉的关键是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