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长秋,山东莱芜人,汉族,法学硕士。1999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命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迄今已在国内各类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近百篇,出版编著、合著或参编等多部。E-mail:shangujushi@sina.com。
韩建军,女,上海人,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文学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室、生命法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参著《生命法学引论》,合作编著《各国宪政制度和民商法要览》、《港法中译参考》、《大学英语自学教程》等;并发表论文《一国两制和双语法律实践》、《临终关怀优于安乐死》、《安乐死在英国的法律焦点》、《美国法人犯罪立法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初探》等多篇。电子邮箱:hjj@sass.org.cn
内容简介
脑死亡问题向来是各国医学界、伦理学界及法学界争论较多的一个敏感问题。自美国颁布“脑死亡哈佛标准”以来,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制定了脑死亡法。但理论界关于脑死亡及脑死亡法的进路却并未因此而止步。本书是专门研究脑死亡立法的首部法学著作。作者从探讨死亡的概念及意义开始,对国内外脑死亡立法过程中所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包括植物人权益的法律保护、脑死亡判定中的法律责任与制度保障等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