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恬,1958年生,汉族,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获医学学士,分配至现单位任教。2002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司法精神医学的教学、科研和鉴定工作二十余年,同时研究医事法和犯罪心理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些教学工作。1985年和1990年分别在华西医科大学精神科和北京安定医院司法鉴定科进修学习,共计两年余。1997年被中加文化交流项目选中,赴加拿大做访问学者。发表相关论文四十余篇,参加过《司法精神病学》和《司法鉴定学》两部教材的编写工作。
内容简介
有鉴于司法鉴定既不是司法行为,也不是行政行为。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既不是对当事人负责,也不是对委托人负责,而是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负责,最终是对案件的事实负责。因此,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0年~2015年)》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
从当前的发展需要来看,主要是保证鉴定程序更为严格,鉴定标准更为完善,鉴定行为更为规范,鉴定方法更加科学,鉴定人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更高更严,鉴定分类更加合理等等。同时,还要逐步建立起全国共享的专家库和案例库,进一步加强内外交流与合作,形成合理的鉴定质量评价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其目的不仅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要为各类纠纷解决活动提供了及时可靠的证明,最终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