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种松志,1955年10月生,河南省项城市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978年11月毕业于开封师范学院,历任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分院书记员、检察员、起诉处处长、副检察长,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7年7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1月获中国政法火学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核心期刊、报纸上发表了《赋予检察机关侦查指导权初探》、《论起诉裁量权》、《论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等法学论文40余篇,主编了《现代公诉制度研究》等多部法学专著。有关成果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文章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调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等奖项。
内容简介
这一著作全面、系统、完整地论述了检警关系,为以后检警关系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据我所知,虽然目前关于检警关系的论述比较多,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对此也发表了一些见解,但是这些观点往往零散地分布于期刊、报纸或有关著作之中。而这部学术著作则是在总结以往观点的基础上第一次围绕检警关系展开全面、系统、完整的论述,洋洋洒洒二十余万字。从检警关系的定位到检警关系理论基础,从检警关系的构成到影响检警关系的因素,从检警关系的历史到检警关系的现状、比较,该著作都进行了全面地论述,既吸收了以往研究的成果,又有创见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为检警关系的研究奠定了学术基础。
这一著作丰富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完善了刑事诉讼法学体系。众所周知,刑事诉讼法学必须研究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检警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其他刑事诉讼关系能否有效实现,是刑事审前程序的核心,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此前,国内的著作多从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研究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这本著作则对公权之间的职权职责关系之——一检警关系做了全面、系统、整体的论述,这对完善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丰富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这一著作对我国检警关系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正如我前面所言,作者是一名学者型的检察实务界专家,他虽崇尚理论学习,但长期的检察实践又使他养成了不喜空谈、讲究“学以致用”的学风。作者之所以以《检警关系论》为题目,就是要为我国司法改革和他所进行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因此,在这一著作最后一章,作者提出了我国检警关系改革的构想——检察指导侦查模式,从理论、法律制度、实践等角度阐述了检察指导侦查的可行性,并做了具体的制度设计。这对我国目前所进行的司法改革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本书从检察机关与警察机关的职权职责关系入手,以刑事诉讼发展史为背景,探讨,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现代刑事诉讼(对抗式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诉、侦的不同表现形式及相互关系,揭示了检警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比较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俄罗斯以及我国检警关系相互之间的异同,总结出了目前世界丰要国家检警关系的基本特点,揭示了影响检警关系的因素。提出检警关系的构建必须以检察权性质为基础,以控诉一体、权力控制、诉讼效益、公平正义为原则。在此基础上,本书客观地审视了我国的检警关系,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指导侦查模式,将其作为我国检警关系的改革方向,使我国的检警关系成为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职权职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