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朱巧玲,1962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教授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与企业制度等课程。曾连续多次获得校级、省级教学优秀奖。主讲的政治经济学课程2004年被评为湖北省级精品课程。2006年度被评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及十大师德师风标兵,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级课题各1项,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课题11项。
内容简介
本书将重点放在不同产权主体对产权制度变迁的影响上。基本思路是以交易费用和产权经济学为分析工具,从科斯定理出发,探讨交易费用、产权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有机联系。细化产权结构,从而论证不同的交易费用会导致不同的产权结构,不同的产权结构又会产生不同的制度效率。
本书的创新在于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将分散的、单层次产权分析模型或框架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多层次产权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并提出用寻利与寻租双重目标贯穿三个层次分析的全过程,说明不仅利益集团和国家有寻租行为,而且,个人也存在寻租现象。现代产权理论普遍认为,寻租主要产生在集体行动和国家行为之中,实际上,人们总是在已有的产权制度框架下进行决策,当微观主体(个人或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或努力工作无法实现最大化时,或者说,现有产权制度的导向是非效率的,那么个体也会通过寻租来实现自己最大化目标。比如现实生活中大量产生的行贿、受贿行为等。产权主体目标一旦确定为寻租,产权的制度选择必然是低效或无效的。这种低效的产权制度形成以后,寻租的产权主体还会千方百计地阻碍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产生。同时强调,三个层次的产权主体高度相关,可以形成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产权制度变迁机制。本文的不足是对中国的产权改革的实践分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