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9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1995年起,在中国法学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其中,绝大部分论文被国内外权威刊物转载、文摘和引述。2000年7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3月—8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包括《民法总论》、《民法债权》、《民法物权》、《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及《婚姻家庭法学》等在内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是论及公司利益平衡方面的著作,从公司的社会责任开始,对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公司股东的法律保护、公司董事的法律保护、公司高级行政官员的法律地位以及公司这些利益主体的利益在公司组织结构变更中的保护等作了全面和系统的研究,对于提升我国公司法的理论水准、完善我国公司法以及对于推动我国公司法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