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超,1976年生于辽宁沈阳。1995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产业经济管理研究,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讲师。曾先后赴香港岭南大学和联合国老龄问题研究所访问进修。已在《人口研究》、《法制日报》、《经济管理》、《生产力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
内容简介
本书站在法律科学的高度,用古今中外有关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历史经验和我国的工作实践系统论述老年人权益有广度和深度。对于完善我国《老年法》的修改,对于起草我国老年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年护理等相关法案都有重要参考价值,能启迪思维。
老年人法律是指规范与老年人有关的一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其作用在于处理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问题,达到效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本文所研究的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并非局限于对《老年法》的诠释和注解,而是老年人保护的整体法学理论的构建和阐述。不仅涵盖了与老年人人道主义问题相关的法律,而且将与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等有关的法律制度都纳入了研究对象之中。发达国家和地区老年人保护的实践证明,老年人法律保障制度首先关注的是要满足老年人至关紧要的收入、住房和食品等基本生活需要,当老年人这些经济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之后,他们突出需要的就是健康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对于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需要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老年人保护法不是特指一部单独的法规,而是由多部法律共同构成,通常包括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健法、养老保险法、老年人就业促进法等与老年人有关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内部之间的互相联系构成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