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文件及[(99)建标标便字第20号]文的要求,由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对1983年国家计委批准的《烟囱设计规范》GBJ 51—83进行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理论研究和试验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烟囱工程设计经验和科研成果,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3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规范采用的基本安全系数表示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改为采用荷载分项系数、组合系数、材料分项系数的近似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2.对钢筋混凝土烟囱增加了筒壁双侧配筋及开设两个孔洞的计算公式。
3.增加了套筒式烟囱、多管式烟囱、钢烟囱和烟道内容。
4.增加了烟囱防腐和航空障碍灯内容。
5.增加了烟囱横风向风振、地下昔温度场、竖向地震作用及环壁法受热温度等计算公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管理组(包头市130信箱,邮编:014010,传真:0472—2128941 E-mail:beris@public.hh.n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