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评价,是与自身历史传统文化密切相关的。所以说法制史学真正要教给我们的是一套方法,即了解过去法律,进而观察现行的法律制度,更准确地预见到未来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这就需要我们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同时还需要有相关的中国历史知识和法学的基础知识。
除了上述基本理论和知识的要求外,掌握学习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也是至关重要的,主要有:
第一,总体上把握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性。法律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形成、发展、完善起来的,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因此宏观上呈现阶段性的特征。本教材每编的编目就起到此作用。
第二,领会中国法律文化以伦理为核心的特性。法律文化是传统大文化中的一部分,因此,中国法律文化也以体现儒学的内容为内容,以体现儒学的精神为精神,以体现儒学的价值为价值。重家族、重血缘、重伦理,“依伦理而轻重刑”是中国传统法律的突出特征。
第三,明确学习的目的。我们培养的目标是“有文化、有底蕴、有创新”的法学人才,法制史学科具备这一功能作用。勤奋、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是学好中国法制史的根本;多读、多看、比较、归类,是学好中国法制史的手段。
最后,本教材是供应用型本科院校使用的,所以我们尽量以通俗的语言、易懂的资料、多样的形式奉献给读者,并极力节约篇幅,力求教材容量适中,以适应教与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