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赵绘宇,女,环境资源法博士。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在硕士阶段对中国自然资源法律、能源法律及环境法律进行学习研究。在攻读博士期间,又对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进行深入学习与研究。其间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包括其他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机构联合开展研究。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工作后,与美国,欧盟等国际环境法律专家合作,在比较环境法领域继续深入发展。作者对中国及国际的环境资源与能源现实及法律问题,有全面的把握,在许多具体问题上有深入研究及独到见解。
内容简介
不断接受并推荐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新概念和新思想是国际环境法的一个特点。“生态系统方式(Ecosystem approach)”就是这样的一个新概念。2000年5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以第V/6号决议对生态系统方式作了一项专门决议。该决议指出:“生态系统方式是一种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的战略,旨在推动以公平方式养护和可持续使用资源……生态系统方式的基础是运用以各级生物结构为重点的适当科学方法,包括生物及其环境的基本进程、功能和相互作用。它承认人类及其文化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决议提出了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的12项原则,并对这些原则的运用提出了5项业务指导(operational guidance)。
该决议要求,各缔约方和其他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酌情运用生态系统方式,并设法切合实际地体现出国家政策和立法采用的方式以及适当的执行活动的方式,根据地方、国家以及区域条件作出调整”,通过“个案研究并实施试行项目,酌情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举办讲习班和协商会议,以期……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并增强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采用生态系统方式的能力”,“支持能力建设以实施生态系统方式,并请缔约方、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为此目的提供技术和财政资助”,“缔约方和各国政府促进区域合作,例如通过达成关于采用跨国界生态系统方式联合宣言或谅解备忘录”。
生活在各种各样的政治边界之内的人类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大大小小、互相联系的生态系统?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如何同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协调、统一起来?生态系统方式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生态系统方式概念为人类正确地对待自然资源和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这种指导,不论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内层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国际层面,它要求各国在处理国际环境问题时从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完善性出发来考虑问题。在国内层面,它要求各级政府也从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完善性出发来考虑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
生态系统方式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规划所需要的一种方法论。上述第V/6号决议指出:“人类及其文化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在生态系统的功能限度内管理生态系统”,这对我们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它提醒我们注意人类及其文化同生态系统的关系和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支撑能力的有限性。科学发展观提出我们的发展应当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十一五”规划提出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和国土功能分区等措施,都是运用生态系统方式的体现。
由于生态系统方式的科学性所决定,它最终会深刻而全面地体现在我国的环境资源法律之中。新一代的环境立法将是更好地运用生态系统方式的立法。赵绘宇同志顺应这个环境资源法的发展趋势,选择生态系统方式同法律的联结点作为突破口,探索环境资源法律体现生态系统方式的途径,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研究中国的环境资源法,选题得当。在本书中,她基于生态系统方式概念,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并论述了很多好的想法,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