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胡建淼 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现为浙江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又系国家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并担任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从1993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1版)、《行政法学原理》(与张焕光合著,劳动人事出版社,1989年7月版)、《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1版)等著作66本,发表《有关中国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权问题》(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等论文72篇。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SU)、英国爱丁堡大学(Edinburgh University of UK)、澳大利亚西澳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德国基尔大学(Kiel University of Germany)、法国马赛大学(Université de Provence-Aix-Marseille)、日本关西大学、韩国亚洲大学、中国香港城市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和澳门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作为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他已培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博士后)80余人。此外,他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以律师身份承办大量知名案件。
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阐述了行政诉讼法的法律制度和基本理论,包括行政诉讼的范围、审判组织及诉讼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诉讼程序、执行程序、涉外行政诉讼等。在内容方面,作者力求理论联系实距,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行政诉讼法的原理。在突出介绍行政诉讼法的特殊规定时,还注意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区别三大诉讼法。在体例结构方面,本书紧密结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发展和教学实践的需要,力求严谨、完整。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1)注重司法实践和理论的结合,深入浅出;(2)切近最新立法司法动态,总结司法审判经验;(3)以表格形式对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便于理解和记忆。